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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援尽援撑起蓝天 优质高效服务百姓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7日作者:枣阳市司法局
                      应援尽援撑起蓝天 优质高效服务百姓
                              枣阳市法律援助工作措施硬成效好
近年来,枣阳市坚持把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圆满完成了上级赋予的法律援助工作任务,为构建和谐枣阳、平安枣阳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其主要做法是:
一、明确责任,狠抓督办落实
一是抓领导。充分发挥枣阳市法律援助工作协调小组的作用,建立有效的法律援助协调机制。二是抓管理。实行法律援助工作“一票否决”制,凡法律援助工作任务不能完成的单位和个人,当年一律不得评为先进;凡是法律援助办案数量未能完成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一律暂缓年检注册。三是抓宣传。去年全市被各级各类新闻媒体采用法律援助新闻信息21篇,扩大了社会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四是抓值班。坚持工作日有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在中心值班制度,为来访咨询人员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五是抓督办。去年我们先后于6月、8月、10月组织召开了三次法律援助工作督办会,极大地调动了律师、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积极性。
 
二、降低门槛,拓展工作领域
 
法律援助就是法律服务。在工作中,注重强化法律服务意识,不断拓展法律援助工作领域:一是健全网络。最大程度地方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二是降低门槛。使受理的所有农民工讨薪案件,90%以上都通过诉前调解解决,并全部执行完毕;三是设立接待室。由公职律师负责优先接待农民工来访和咨询;四是建立“心理诊室”。先后对100多名农民工进行了心理调适,有效地避免了恶性事件的发生;五是建立协调机制。主动加强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对群体性农民工维权案件,实行优先受理和审查。六是开展司法鉴定、公证业务。开展司法鉴定和公证法律援助工作。
三、注重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让最贫困的弱势群体,享受最优质的法律服务”是法律援助中心始终恪守的服务理念。我们坚持开展传统“五进”活动,结合重大纪念日和节假日,在全市开展送法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工地等活动100多场次,散发《法律援助联系卡》32000张,《法律援助条例》读本5000册,《法律援助指南》1000余册,《农民工法律知识手册》6000册,把法律援助送到了基层广大人民群众之中。2012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40件,超额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解答法律咨询8952人次,为当事人减免各项费用190多万元,挽回经济损失972.7万元,圆满完成了省、襄樊市及局赋予的法律援助工作任务,维护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约法三章,树立文明形象

    法律援助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对外联系群众的门面和“窗口”。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直接影响着司法行政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基于这种认识,在工作中,坚持做到:一是以端庄的仪表赢取人;二是以热情的态度温暖人;三是以透彻的说理说服人;四是以有效的建议来疏导人;五是以良好的品行影响人;六是以满意的结果打动人。努力使来访的群众对接待工作的满意率达到100%。与此同时,还积极参与局的中心工作,按时完成了局分配的房屋拆迁包户等各项工作任务,以实际行政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